浏览:3453 发布时间:2010-06-01
5月31日,据报道,鉴于全球第一社交网站Facebook对用户隐私保护不力,有人创建了“退出Facebook日”网站,还将5月31日指定为注销Facebook账户的日期。用户纷纷响应其号召,到目前为止,已经有2.5万用户打算注销在Facebook上的账户。据了解,Facebook最近针对隐私保护条例作出了诸多对用户隐私保护不利的调整,包括使其合作商能够得到用户的私人信息和数据。
虽然2.5万相比Facebook庞大的注册用户人数显得微不足道,但却是Facebook遭遇的最大隐私保护事件。Vision Critical高级副总裁Matt Kleinschmit直言不讳,看来Facebook用户越来越关注自身的隐私问题以及同其他人分享的信息。
“许多用户退出Facebook都是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,而且我们认为,隐私泄露的问题只是Facebook存在的诸多问题中的一个而已。”上述创建网站负责人指出,Facebook现在这些行为对网站今后的发展会造成不良影响。
“Facebook网站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,当前,我国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来约束这类行为,而其侵犯隐私的行为属于‘违规’,还没上升到法律层面。”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夏律师告诉《国际金融报》记者,互联网应该有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义务,而隐私权作为基本的人权也应得到保障,网站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范。如今,一些新兴技术的出现,也给网络带来了新的问题,网上交流、信息搜集等行为也面临重新界定的处境。
他还表示,成都网站建设公司针对互联网上的一些行为,在已有法律的基础上,应该尽快明确、统一和规范,以免造成更大的冲突。“如果目前Facebook网站解释、处理已有隐私保护问题不得当,那么其将面临后果更严重的‘信任危机’。”